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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水監測中采樣洗井流程是怎么樣的?
相對于地下水采樣流程,相信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HJ 1019-2019 《 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HJ 164-2020《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》的都知道,在標準里面明確提到了地下水采樣流程。
洗井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HJ 1019-2019 《 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》里面洗井分為兩種,一種是新建井洗井(成井洗井),另一種是采樣前洗井,兩種洗井所要求的也是不同的,而我們地下水采樣用到的就是采樣前洗井。
監測井建設完成后,至少穩定8h后開始成井洗井。
成井洗井結束后,監測井至少穩定24h后開始采集地下水樣品。
樣品采集前,應按照以下步驟進行采樣洗井:
1、啟動水泵,選擇較低速率并緩慢增加,直至出水:
2、調整泵的抽提速率至水位無明顯下降或不下降,流速應控制在100~500ml/min,水位降深不超過10 cm;
3、在現場使用便攜式水質測定儀(4.2.3.4),每間隔約5 min后測定輸水管線出口的出水水質,直至至少3項檢測指標連續三次測定的變化達到穩定標準:如洗井4h后出水水質未能達到穩定標準,可進行采樣。
在 HJ 164-2020 《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》中6.3.3條洗井提到:
采樣前需先洗井,洗井應滿足 HJ25.2、HJ1019的相關要求。在現場使用便攜式水質測定儀對出水進行測定,濁度小于或等于 10NTU 時或者當濁度連續三次測定的變化在士10%以內、電導率連續三次測定的變化在士10%以內、pH連續三次測定的變化在士0.1 以內:或洗井抽出水量在井內水體積3~5 倍時,可結束洗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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